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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存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5年版)

2025-10-09

南京存量房公积金提取全攻略,涵盖基础材料、特殊情况补充材料、提取条件与额度限制及办理流程。了解最新政策,确保顺利提取

一、基础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需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合同,若通过中介交易,合同应包含中介机构签章;若为自行交易,则需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2.《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过户登记,且证载产权人与提取申请人一致。如涉及多人共有产权,所有共有人需同意提取并签署相关文件。

3.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核实购房金额。异地购房时,还需额外提供购房发票。

4.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以及申请人名下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一类借记卡(如工行、建行等)用于接收提取资金。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1.婚姻及家庭关系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若父母或子女共同购房,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2.资金监管相关材料:采用资金监管方式时,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未采用资金监管时,需提供划款《委托书》,明确资金支付方式及账户信息。

3.异地购房额外材料:江苏省外购房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江苏省内其他城市自2025年7月起可直接参照南京本地政策办理,无需额外证明。

4.委托办理材料: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监护人代办时,需提供监护人证明及被监护人身份证明。

三、提取条件与额度限制

1.提取条件:购房行为需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账户余额需保留至少1元,且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以发票或完税证明为准);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未签订逐月还贷协议。

2.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扣除贷款部分)。若父母或子女参与提取,需优先使用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部分方可提取亲属账户。

四、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1.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或“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资金自动到账。

(2)线下办理:携带材料原件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或缴存银行网点办理,1-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注意事项:若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前1年内曾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公积金,需间隔满1年方可再次申请。提取资金仅可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得挪作他用;若发现违规,将依法追回并追究责任。

五、政策时效性提示

以上材料及要求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建议办理前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最新信息:

1.官方渠道: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gjj.nanjing.gov.cn)或拨打服务热线12329。

2.线下咨询:前往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如玄武区、鼓楼区服务网点)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通过提前准备完整材料并了解政策细节,可以高效完成存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标签: 存量房公积金提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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